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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结合“三抓三促”行动,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督促企业自查。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购进的化妆品进行自查,认真检查是否经营未经注册、备案、标签标识违法、假冒化妆品、近期国家药监局通告中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加强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照通告中不合格产品名称、化妆品生产厂家、批号进行清查,查看经营的化妆品购进渠道、标签、标识、检验报告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及相关凭证是否齐全,化妆品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化妆品的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等方面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强化宣传指导。执法人员现场向化妆品经营单位宣传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不合格化妆品的危害,要求经营单位加强供货方资质等证明文件的收集,严把进货关,严禁销售不合格化妆品。化妆品广告不得虚假宣传或者宣称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也不得标注虚假、夸大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0户次,立案查处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件2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县市场监管局将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全面提升化妆品监管工作力度,强监管、转作风、提效能、保安全,努力构建安全健康的化妆品市场秩序。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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